今年7月,山東鋼鐵曾公告因保兌倉業務卷入了與興業銀行的18起鋼鐵貿易訴訟案,總計涉案價值達7億余元。日前,這系列案件之一的一審判決結果已出,作為追加被告的山東鋼鐵,被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山東鋼鐵8月30日晚披露,該起案件發生于原告興業銀行濟南分行與第一被告福建省旺隆貿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9名被告間。
濟南市中院日(ri)前對上述案件下達了(le)一審(shen)判決結果。其中,被告山(shan)(shan)東鋼(gang)鐵、山(shan)(shan)東鋼(gang)鐵股份有限公(gong)司濟南分(fen)公(gong)司在其擅自(zi)發(fa)貨造成的損(sun)失(shi)范圍內(nei)承擔(dan)連帶清償(chang)責任(ren)。
山東鋼鐵對此判決結果表示不服,并已向山東省高院提起上訴。